人事代理简介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为促进我市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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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人事档案转出
- 一、服务对象:
- 1、在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单位和个人
- 2、档案由毕业学校已转到人才服务中心的毕业生
- 二、办理手续:
- (一)个人代理人员:
- 1、被其他人才服务机构的代理单位录(聘)用的,需提供个人人事代理手册、调入地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调档函》
- 2、被有人事管理权的企事业单位录(聘)用的,需提供个人人事代理手册、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录(聘)用或劳动合同等
- 3、考取国家公务员的需提供录用文件、录用单位出具的《调档函》、个人人事代理手册
- 4、考取高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需提供录取通知书或录取院校出具的《调档函》、个人人事代理手册
- 5、改派到其他有人事管理权的企事业单位或人才服务机构报到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改派后的报到证、毕业学校出具的《调档函》,如需直接转往改派地的,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企事业单位或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调档函》
- (二)单位代理人员:
- 1、个人代理人员转出档案应提供的材料,单位代理人员也应提供。
- 2、代理单位同意转出证明。
- 三、办理流程:
- 1、本人出具应提供的材料。确需他人代办的,需出具代办人的有效证件并复印备查。
- 2、结清人事关系、档案管理费。
- 3、部门负责人审批。
- 4、户口挂靠我中心的存档人员,必须同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 5、办理调动的由我中心开具《行政介绍信》、《工资转移介绍信》。
- 6、中心档案管理员在档案转接登记本上进行转出登记,开具《转递人事档案材料通知单》,并填写完善存档合同起止日期。
- 7、中心档案管理员在次一工作日内按规定渠道将档案转往接收单位,档案转出过程中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并认真填写转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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